我省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2017-11-14
近日,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并启动全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按照民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行动从今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8年3月中旬结束。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导向,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早安排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坚决避免因救助不及时到位导致的恶性事件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要实施联动巡查主动救助,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动,细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动响应机制,组成联合救助巡逻队伍,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同时发挥有关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专业社会组织以及街面管理服务人员的作用,推动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等工作;要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救助,重点排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针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的不同需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施救,确保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主动宣传,公布求助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线索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救助,要充分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平台,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甄别力度,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