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解读 2017-11-14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决定废止五个《管理办法》,具体为以下规章: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四川省人民政府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5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一、《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二、《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三、《四川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四、《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五、《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 省政府 管理办法 简政放权 人民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