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49户企业为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2017-11-14
各市、县科技、工信、财政局,长春、吉林、延吉、净月、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三厅会审、党组会、公示等相关程序,现认定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49户企业为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评选认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是为我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地科技、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要珍惜荣誉,继续在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决策、人才建设、科研组织和成果产业化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行业、区域经济发展,为建设“创新吉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第一批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