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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2017-11-14

为更好地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我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了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查、专家评审,现初步确定了《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11月14日-2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就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提出宝贵意见。

一、专项资金名称、资金安排依据、具体用途

1、名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

2、资金安排依据:《青海省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管理办法》

3、具体用途:主要支持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能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

二、专项资金安排概算、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时间

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概算24700万元,以后补助或贴息方式安排。要求使用资金项目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既定建设进度。

三、公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投资处 唐西宁0971-6106731

省经信委机关纪委 周琰辉 0971-6109373

省财政厅经建处 李鸿涛 0971-6145953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2017年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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