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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阳府办函〔2017〕496号)

2017-1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工作由市政府派出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等38个单位实施了实地考评。从考评情况看,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稳中有进,政府职能有序转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政府及部门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根据考评得分汇总,31个被考评单位(其中7个被考评单位不作评分及等次)得分中,最高分84分,最低分77分,平均得分81.13分。

(一)各县(市、区)政府的考评等次。阳春市人民政府为优秀等次,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人民政府为良好等次。

(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考评等次。市工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为优秀等次,市海洋渔业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安全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城管局、财政局、质监局、文广新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外侨局为良好等次,市民族宗教局、商务局、教育局为一般等次。

此外,参照省的做法,对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管委会等3个经济功能区和市审计局、统计局、人防办、档案局等4个属于第三类考评的单位,不作评分和划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省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被评为良好等次,但是从今年省政府考评市政府以及市政府考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个别县区和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履行程序不到位、未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力量薄弱,政府法制机构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及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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