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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2017-11-15

关岭县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新办证超过六个月未经营及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卷烟零售户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将我局辖区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新办证超过六个月未经营及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卷烟零售户进行公告。

本公告期一个月,请所涉卷烟零售户前往关岭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关岭县关索镇滨河东路81号,联系电话:0851-38112123)申请停业、歇业或延续,公告期满后仍未申请歇业或申请延续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定。

特此公告

关岭县烟草专卖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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