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2018年我省电力市场跨省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2017-11-15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科学衔接省内和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工作,规范跨省区交易用户管理,促进我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部署安排,现就提报2018年我省电力市场跨省区交易用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电力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跨省区交易用户重点向质量效益好、技术改造成效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倾斜;重点向科学用能水平高、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成效显著的企业倾斜,示范引领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申报条件
用电负荷稳定,2017年1至10月份累计用电量在4200万千瓦时以上;
列入我委公布的2017年电力市场用户名单;
承担国家和省重大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
属于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现代信息、能源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不属于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化解过剩产能行业。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用户要根据生产和用电实际,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由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统一报送。2017年参加银东直流和锡盟特高压跨省区交易的用户均需重新申报。
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用户申报材料,对企业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并填写试点用户基本情况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
3. 用户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请各市尽快组织企业申报,严肃认真地做好审核工作,于11月28日前将审查意见报至我委电力处,我们将根据国家安排的跨省区交易电量规模和各市申报情况,按以上条件和要求择优公示用户名单。最终各跨省区线路交易用户名单,根据后期各线路交易电量和时序分批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