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7-11-15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委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1月1日 规范性文件 行政 城乡建设 宁波市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