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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龙镇委员会关于印发《石龙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1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镇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结合石龙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主题,重点把握十九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通过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扎实推进石龙镇各项工作,为实现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十九大报告、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十九大精神关键词、理论文章等。

三、学习安排

将11月、12月确定为 “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月”,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力求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组织专题学习。各村组织村驻村领导、村两委班子、党小组长和村民小组长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驻村领导要作为主讲人,对十九大包括精神详细讲解。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9日前。

开好党员大会。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组织负责人要作为主讲人,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进行宣讲。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日前。

开好群众大会。以村、组、部门为单位,驻村领导具体负责,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当前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年终总结考核等重点有机结合,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宣讲十九大精神,让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日前。

设计宣传栏或黑板报。充分利用本村本部门宣传栏或黑板报,设计多期高质量的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版面。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0日前。

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全镇所有镇村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800字。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日前。

建立和完善好痕迹档案。痕迹档案内容包括:学习材料、领导讲话稿、学习现场图片资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会议记录、学习贯彻的信息和简报。上述资料同时报送镇党委党建工作工作办公室存档。完成时限:2017年12月5日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石龙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广平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唐 军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罗甫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英杰 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

陈 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 聪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成员:廖 波 党政办主任

谢 旺 广播站工作人员

朱 斌 文化站站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廖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工作落实。

五、几点要求

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九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十九大将确定新阶段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一系列战略部署,要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所作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髓。

要在创新手段、深入宣传贯彻上下功夫。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体会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要利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和交流,加大对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要在结合实际、推动当前工作上下功夫。以“三个结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当前工作。一是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相结合。二是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相结合。三是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开展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牢牢把握发展要务,扎实开展好党的建设、精准扶贫、项目投资、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要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各村、部门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习,科学安排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全镇党员干部要对每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写出学习心得体会。镇党建办和镇纪委要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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