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30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各相关金融机构要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打赢疫情防控战。银行机构要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供相关优惠,提升服务效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有关医院、卫生防疫、医疗科研等单位,以及相关医药产品制造和采购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重点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做到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调整贷款周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做好续贷政策安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保险机构要优先服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融资担保机构要重点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二、努力形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合力。各银行、保险及融资担保等相关机构要通力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借助地方政府力量及相关倾斜政策,形成金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合力。要建立特殊情况报告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