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在2019年底前普遍建立村级法律服务点
2017-11-16
内蒙古将确保在2019年底前,依托嘎查村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在全区普遍建立村级法律服务点。2020年前,全区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内蒙正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构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一村一顾问”。目前,内蒙古设立公职、公司律师253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3102家,担任嘎查村法律顾问7569家,覆盖率72%。内蒙古还着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牧区半天”法律服务援助圈,推进法律援助便民设施建设,建成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103个、工作站2455个、联络点10939个,工作站和联络点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1%,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申请快捷化、审批便捷化、服务全程化。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有关规定都可以获得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此外,为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向北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蒙汉双语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内蒙古强化双语人才供给,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扶持500名蒙汉双语优秀律师、500名蒙汉双语律师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