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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02-01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工信字〔2020〕4号

东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做到防控关口前移,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意见。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广大工业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 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克服 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建立起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 控工作领导机构,以本企业为网格单元,迅速形成战斗堡垒,严 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死守筑牢疫情“防火墙”。

二、抓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企业在节后复工前,要研究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开工时间、生产产品、 用工人员、生产线启用等信息,厂区、宿舍、车间、食堂消毒等情况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认真做好体温计、医疗口罩、 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储备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的防控监测、跟踪联系等工作,全面排查登记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要对厂区内生产场所、职工宿舍、公共场所及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 设备进行消杀防疫。企业未完全掌握职工情况及底数,未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不得随意开工复工。

三、抓好复产第一天疫情防控。开工第一天是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要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进出企业的车辆、人员进行全面登记,落实消杀防疫措施。认真开展相关知识宣传, 全厂区疫情防控明白纸张贴、发放要到位,做好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帮助职工正确认识疫情,增强职工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抓好正常生产疫情防控。企业正常生产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措施,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日全体职工体温检测进厂,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相关工作均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对于出现的疑似病患,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处理工作指挥部报告,就近送医诊治。如有重大特殊疫情情况,要立即采取停产、 隔离等措施。

五、抓好重点疫区返岗职工防控。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需要, 即刻要求湖北籍职工节后暂缓返岗,已返岗的湖北籍职工,必须到社区卫生机构登记信息,未发热人员严格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不得安排留住集体宿舍;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由 120 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要密切关注相关职工动态,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广大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稳控和安抚职工,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保留工作岗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六、抓好复工困难问题解决。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工业企业抓早抓细稳定订单、原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员工返程等工作,对企业开工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在一级响应解除后,指导企业开 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全力以赴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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