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谷区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平政办发〔2017〕51号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平谷区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平谷区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平谷区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京政发〔2012〕25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抓牢“生态立区”一条主线,紧扣“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和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后花园”两个定位,严格遵守“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方针,着力从计划给水、监督用水、工程保水、宣传惜水、新办法管水、全民节水入手,加强科学用水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用水收费机制,全面发挥水价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促进全区用水的良性运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原则,将“装表计量、定额限制、用水收费、超量加价”作为管理机制,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作为基本途径,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一)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坚持“全面覆盖、制定目标、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供水运行管理成本等因素,对农业用水水费收缴工作进行统筹规划。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全面调研、结合实际、规范操作”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平原、半山区和山区实际,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农业用水水费征收工作。
(三)建立机制,确保成效。坚持“科学定价、强化监督、奖罚分明”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定价程序、定价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评比考核。
三、工作目标
全区农业灌溉机井已安装智能水表1976块,正在安装调试阶段,待验收通过后将具备按计量收费条件。因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原农业灌溉用水费用以“电费”的形式收取,价格在0.6-1.08元/度之间,收费管理无统一标准,现改变原有收费管理模式,改“电费”为“水费”,按用水量计费。计划2017年底农业灌溉水费收缴率达到100%。
四、水价测算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限额标准,设施作物每年用水量不超过500方/亩,粮田、露地菜田每年用水量不超过200方/亩,鲜果果园每年用水量不超过100方/亩,即“521”限额。
经过对平原区、半山区、山区农业灌溉用水调研分析,测算我区农业灌溉机井提取1方水需电费0.2—0.9元范围内,综合考虑灌溉系统折旧费、运维费、人工费等,建议“521”限额内成本水价为0.25—1元/方左右,具体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在成本水价的基础上协商决定。
用水超过限额时,超出的水量水价加价0.2元/方,并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征收按照《北京市农业用水水资源费管理暂行办法》(京发改〔2007〕536号)的规定,粮食作物0.08元/方、其余0.16元/方。
五、水费收支管理
农业用水收费主体为村委会,实行村收、村管、村用,主要用于水利设施运行的电费、材料费、人工费等。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收取的水资源费缴存国库。
农业用水建立导向明确、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区镇两级考核制度。纳入全区“两田一园”高效节水统一运维管理的享受节水奖励政策,区高效节水领导小组每年根据用水限额标准、用水户种植面积、种植结构,明确各用水户年度用水量指标,核定用水户节水量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区考核镇、镇考核村、村考核用水户”的流程,依据“不用不奖、多节多奖”的原则,根据用水户的节水量和节水工作进行奖励。镇、村两级对奖励情况应先进行公示,后发放节水奖励资金,限额内每节约一方水,区政府给予用水户0.1元奖励。奖励资金一是从村委会收取的农业水费中支出,二是从市、区考核奖励资金中解决。
六、用水管理
(一)村委会根据用水户种植面积、作物等情况,按照设施作物每年用水量500方/亩、粮田与露地菜田每年用水量200方/亩、鲜果果园每年用水量100方/亩灌溉标准,核定用水户农业灌溉用水限额,经乡镇(街道)及水务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区水务局备案。
(二)水务部门参考乡镇(街道)报送的农业灌溉用水限额,下达各村年度用水指标。对管水员进行计划用水量分配及实际用水量的月统月报培训,确保计划用水及用水量月报工作有序进行。乡镇、街道每月底将农业用水量报送区水务局。
(三)管水员负责每月按用水户实际取水量填写用水统计表,经用水户签字确认后报村委会。村委会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农业水价改革是深入落实平谷区水资源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辖区内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辖区农业用水管理情况。要成立农业水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村水价改革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村委会开展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收费,定期对村委会计量收费账目进行监督审查。建立用水计量收费考核制度、监督机制,进行年度考核,确保水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