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蕲春县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1-21
蕲春经济开发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里湖办事处,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蕲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我县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蕲春县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詹才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胡 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继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黄 浩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华君 县监察局局长
张寿松 县发改局局长
缪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范成意 县人社局局长
宋双良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立清 县住建局局长
陈中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虎 县农业局局长
高 勇 县审计局局长
宋骏韬 县统计局局长
田建军 县林业局局长
吴仲森 县人防办主任
黄银忠 县国建公司总经理
汪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宋双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