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7〕30号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2017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涉及我县4项行政许可事项。自《决定》发布之日起,我县不再实施上述4项行政许可事项。
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衔接落实工作,尽快清理废除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县水务局、县文化体育局、县林业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于11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并同时将落实情况报县审改办。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水利部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4
在林区经营木材审批
省、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要督促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