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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旺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寻旺乡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1-22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桂平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2018年6月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寻旺乡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筹建寻旺乡河长制工作机构。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万海 乡长 副组长:黄方杰 副乡长 黄栋才 副乡长 杨用团 副乡长 温沃梅 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欧昌新 乡政府办主任 梁 俊 乡武装部部长 徐满斯 乡司法所所长 梁树钦 乡水利站站长 农明坚 寻旺水库管理所副所长 李柏兵 乡财政所所长 梁仁坚 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程新勇 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黄均贤 乡农技站站长 梁文瑞 乡林业站站长 廖日胜 乡卫生院院长 董德胜 乡派出所所长 杨靖源 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均立 乡食药监所所长 程承高 乡文化站职工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方杰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联系电话:3620015。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行文调整。

寻旺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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