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务实推动我省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领域应用、产业支撑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四个方面,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州经信委组织推荐,省属企业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直接报送。2018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领域10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
我委将对《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推荐至国家工信部。工信部将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 报送方式
请各市州经信委和省属企业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报送材料包括《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以及各市州经信委、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戈 电话:88955461邮箱:hnjxwrjc@163.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邮编:410004
附件:1.工信部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