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17〕34号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区各部门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积极壮大我区区域经济,做好全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分类及指标体系
(一)考评分类
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结果每年由省政府公布,我市纳入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的内容分市域、县域两个层面。其中县域涉及我市3类,第一类为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域,包括平定县;第二类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包括盂县;第三类为市辖区,包括城区、矿区、郊区(全省共23个县区归为市辖区),结合市辖区的指标体系和权重建立相应的评价制度;开发区不列入全省的考核评价。
(二)考评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增长质量四个方面。市辖区(城、矿、郊区),由25项指标构成。
区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1。
二、区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目标的确定
为做好考核评价工作,成立阳泉市城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建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胡春平 区发改局局长
刘 良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高文元 区经信局局长
刘贵明 区人社局局长
李茂荣 区科技局局长
康建光 区财政局局长
姚立军 区国土分局局长
路永青 区环保局局长
张晋军 区文化局局长
刘华震 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苏 明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考核评价,由市直相关部门提出区年度目标任务,区发改局、区统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考核数据搜集的任务分解和测算
考核评价指标数据的统计调查任务,由区统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区直各职能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负责本单位相关指标数据的调查审核,并按要求报区统计局;区数据由区统计局搜集整理后报市统计局和区考核办;上报数据由市统计局组织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和市考核办;省统计局直接采用结果评价的方法测算区域四个类别综合排序,并将测算结果经相关部门联审后,报省政府审定。
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和数据提供部门分解表见附件2。
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由区发改局和区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责任部门配合。
(一)资料报送要求
1.区统计局负责本辖区考核评价工作的数据搜集、审核及报送工作,季(年)报在季(年)后2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并要有简要分析,特别要对与同期相比升降幅度超过10%、与主要经济数据趋势异常变化指标、缺项指标进行重点详细说明。
2.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所承担考核评价指标数据的调查及上报工作,要对本部门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考核评价数据年(季)报于年(季)后20日前上报区统计局,并同时报送分析说明,对与同期相比升降幅度超过10%及异常变化指标要在认真核查基础上详细说明。
(二)组织实施
1.人员选拔和业务培训。区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事关转型升级大局,因此区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要把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的工作岗位上来,并且全面系统地做好考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快熟悉和掌握区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的意义、指标含义、数据来源、口径、计算方法等内容。
2.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台帐。区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资料监测台账,对年度及季度主要考核指标数据要及时汇总分析,强化考核评价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考核评价指标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3.建立工作人员名录库。为强化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区直相关单位要明确考评工作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承办人员。区要建立考核评价工作人员名录库,对人员、岗位、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区直相关单位的考核工作人员信息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将名单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名单格式见附件3。
4.数据资料开发应用。每年在省反馈考评结果和统计数据资料后,区直相关单位要开展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系统地反映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全貌。
五、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的保障工作
考核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区级财政列入当年专项工作预算。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由各有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
六、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考核评价数据质量的监管工作,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统计调查网络,确保考核评价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考核评价数据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区统计局在每年上半年和年末要对区直相关单位考核评价数据基础工作及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抽查,了解统计调查调查制度执行等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区直各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和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优”。;一票否优”意见将由省安监局和省统计局提出,报省政府审定。
区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部署,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实施力度,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的考核评价基础数据,全力推动全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对数据不实、弄虚作假和未按规定履行审查、上报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不利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目标
2.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和
数据提供部门分解表
3.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