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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孙泽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2017-11-22

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单位):

你司《关于为孙泽武代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2014〕523号)的有关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及备案表,需作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附件,在备案证上填写备案文件文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法人: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单位)。

二、建设地址:大足区中敖镇三桥村5组。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面积约5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10.02千瓦。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该项目。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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