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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2017-11-22

日前,我市印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为了便于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单位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确保我市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落实,根据市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有利于确保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取得实效。去杠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把降杠杆工作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防范金融债务等风险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结合实施国企改革攻坚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有利于依法依规开展去杠杆工作。各级政府通过充分发挥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参与主体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确保去杠杆在市场化、法制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有利于着力推进工作措施落实。通过建立市降低企业杠杆率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全面推广优化企业负债结构、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有效做法,及时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全面执行降杠杆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协同帮扶处置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一步争取不良贷款核销和打包指标,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低融资成本,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履行有关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完成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通过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债务融资结构、营造良好金融与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7方面内容,并将各项内容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积极助推作用。《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债转股,避免行政性、一刀切,具体体现在筛选对象企业、拓宽资金来源、实施股权退出等方面。一是鼓励债转股实施机构多元化。支持银行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鼓励我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实施机构参与;支持组建债转股专项基金;鼓励投资债转股金融产品。二是实施差别化债转股政策,明确债转股企业的正面清单,即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有市场、有前景的符合国家和省里政策导向的守信企业,鼓励进入债转股对象清单,建立债转股项目库,有序实施债转股。三是建立债转股股权市场化退出机制,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股权退出,主要方式是上市退出。四是强化监管约束机制。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同时强调要求对债转股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对债转股企业进行财务杠杆约束,要求在债转股协议中对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支持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同时加强对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运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水平。建立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发展。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优化完善上市和“新三板”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重点辅导、动态管理、梯次培育,加快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步伐。三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制定扶持本市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与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四是探索投贷联动业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投贷联动在我市试点,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各种融资模式,探索“股权+银行贷款”和“银行贷款+认股权证”等创新模式。五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一是改善薄弱领域信贷服务。建立合理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构建政策性、商业性相结合的融资担保体系。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网点、资金、服务下乡,深化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扶贫信贷投放。二是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引导银行业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搞行业“一刀切”,对传统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三是有序退出无效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降低债务负担和杠杆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破产的依法破产。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科学的兼并重组有利于稳妥有序地降杠杆,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有利于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重新配置,进而降低杠杆率、提升整合企业的竞争力。《实施意见》明确将兼并重组列为企业降杠杆的重要途径,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鼓励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发挥龙头企业比较优势,聚集上下游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加大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力度,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三是多方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四是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我省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

优化债务融资结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房地产去杠杆、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降低企业负债率水平,优化债务融资结构。

营造良好金融与政策环境。《实施意见》通过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帮扶、规范民间投融资活动、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全面执行降杠杆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应急周转金、“助保贷”、“小贷险”、“无间贷”、融资奖励补助、保费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帮扶。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协同帮扶处置机制,组建、配强工作团队。建立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库,综合运用延缓追偿、担保替换、兼并重组、破产重整、以物抵债、打包转让等方式,“一企一策”开展帮扶处置,力求“一策一效”。三是规范民间投融资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规范交易场所管理,严格准入把关,同时强化产品风险提示,做好投资者教育及保护工作。四是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各银行业机构向上级行争取不良贷款“控新化旧”的政策支持,支持发挥法院金融审判庭作用,加快金融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打包、核销创造条件。加快设立以物抵债扶持政策,支持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五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和城市广场屏幕滚动公布等多种形式曝光“黑名单”和典型案例。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实行好“一季一报”工作机制,做好日常监测,切实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解读机构:漳州市经信委

解读人:方素贞

联系电话:0596-2037635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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