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106中敖至安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交委: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审大足区省道S106中敖至安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大足交委函〔2017〕8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省道S106中敖至安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大足区省道S106中敖至安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017-500111-48-01-010275。
二、项目业主:大足区润泽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性质:改 建。
四、建设方式:委托建设。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中敖镇、高坪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始于大足区中敖镇,终于高坪镇与安岳县交界处。道路全长13700米,路基分别宽12米、9米、7米,路面分别宽11.5米、8.5米、6.5米,设计等级为主线二级公路、支线三级公路,设计车速为主线60千米/小时、支线40千米/小时。本次改造方案为破碎原混凝土路面后,全程加铺2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层和9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万元,项目预备费用247万元。
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配套。
八、建设工期:8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7月。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