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民勤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11月22日 民勤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16〕164号)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16〕261号)精神,加快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力争建设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建成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培育建设省级众创空间2个,建成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4个;培养省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1名,命名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3名;全县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3.2亿元,转化17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二、重点任务 按照省市工作任务要求,围绕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发布转化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 落实措施:及时将我县先进适用、市场化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在武威科技成果网协调发布,同时将重点科技成果推介至兰州科技大市场、省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组织特色显明、优势明显的科技成果持有者积极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农牧局、林业局、畜牧局、工信局、卫计局、水务局、农机局,各镇政府 (二)推动科技成果共享。 落实措施: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推动全县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在不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督促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履行科技成果转化义务。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各镇政府 (三)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待遇。 落实措施:落实科技特派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活动,可取得技术服务报酬,创办企业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的政策。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牧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务局、卫计局,各镇政府 (四)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落实措施:推动天盛公司、邦德公司、威瑞环保公司、中天公司等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帮助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实用技术。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城东管委会、红砂岗管委会、工信局、发改局、国税局 (五)发展优势产业技术产业联盟。 落实措施: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以风光电装备制造、民用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构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探索联盟成员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农牧局、卫计局 (六)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落实措施:围绕现代农业、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加快液体经济、甜高粱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争取219年底前建成 1个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发改局、农牧局、卫计局、液体办 (七)推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措施: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交易市场、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推动不同领域开展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促进现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到22年累计建成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商局、金融办、司法局 (八)促进技术市场交易。 落实措施:搭建产学研共同参与的县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交易平台;依托武威科技成果网,贯通投融资机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渠道,借助兰州科技大市场交易网络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活动。确保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217年底达到2.8亿元、218年达到2.9亿元、219年达到3.亿元、22年达到3.2亿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九)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落实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支持企业申请专利、研制标准和创建品牌。扶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加快建设众创空间。 落实措施:在电商产业、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建立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积极创建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确保217年底前建成市级众创空间 1家,218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 1家,市级众创空间 1家,219年建成市级众创空间 1家,22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 1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一)加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育力度。 落实措施: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为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争取218年培养省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1名,219年培养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2名,22年培养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1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局 (十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落实措施:大力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及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等转移转化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 (十三)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利环境。 落实措施:积极宣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加强科技管理工作力量,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组织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省创新券购买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本;对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经费补助和政策支持。确保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数量217年底前累计实现3项,218年累计实现7项,219年累计实现12项,22年累计实现17项。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四)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应用。 落实措施:引导和支持县农技、林技、畜牧等技术服务单位向贫困镇和贫困村倾斜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全县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实现全覆盖;结合联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在每个贫困村转移转化1项以上科技成果,为每个贫困户培养1名以上科技明白人。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扶贫办、农牧局、林业局、人社局、教育局、畜牧局、农机局 (十五)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融资体系。 落实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民间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创新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和模式;大力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 (十六)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 落实措施:落实国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奖励政策,支持武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华丰农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扩大科技担保规模,示范引导商业性金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科技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根据职能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形成科技部门和行业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确定责任领导,明确进度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措施,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既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又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在靠实责任、落实成效等方面注重创新,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工作局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