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2017-11-23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支持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7〕8号)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75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认定66家企业符合资金支持标准,现将通过审核事项及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书面反映。
市商务委联系人:宋国华 58665522;传真 58665751
市财政局联系人:赵成涛 23205626
附件: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