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工作的要求,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政策宣讲、需求调查、银企介对接等活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快发展。
二、工作时段
2017年12月-2018年6月。
三、工作任务
1.举办政策宣讲会:举办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向我市中小微企业推介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产品,解读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操作流程,解读我市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扶持政策,推动银行、保险公司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
2.开展需求调查:针对创新型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保险需求调查,调查企业数不少于500家,建立并维护企业需求和分类项目动态数据库。
3.召开项目对接会:组织银行、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评估、担保、交易、保险公司和律所等)等单位参加银企介对接会,不少于2场,每场至少促成5个专利质押融资项目。
4.完成有关质押登记工作,促成的专利质押融资总额不少于1亿元。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委托服务经费不超过16万元。
五、工作要求
1.承接单位需针对上述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可行的工作方案;
2.承接单位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经费决算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并附调查企业名单、融资需求项目库清单、对接活动参与单位、交流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及完成质押登记额(含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2.熟悉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与我市各金融单位、科技型企业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其中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或科技金融服务管理或合作经验者优先。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七、申报材料
1.广州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或科技金融服务管理或合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工作方案(含计划、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6.项目经费预算;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报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于11月30日(星期四)17:00前交至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