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资金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7-11-2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资金拟支持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各单位、各部门依照上述实施细则和通知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评议。公示日期自2017年l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为防止有人在项目公示期,假借商务厅名义进行电话欺诈活动,请各项目单位提高警惕,如遇到上述情况,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实,谨防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2826636 2865537 2817003 2860500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