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国办发〔2016〕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件)。我省据此出台了《安徽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皖政办〔2016〕80号),就推进全省物流业发展做出了较为全面的部署。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就物流降本增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完善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73号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在进一步细化、实化皖政办〔2016〕80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聚焦我省物流降本增效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采纳了省有关单位意见,经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0条。一是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主要包括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以及实行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等。二是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主要包括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有序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等。三是推动货物通关便利化。主要包括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单一窗口”平台,推进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等。四是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落实物流企业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推进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等。五是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主要包括组织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严格执行货运车辆ETC卡收费、船闸收费标准下调优惠政策等。六是加快建设一批综合物流枢纽和示范物流园区。主要包括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综合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推进重要铁路物流基地和铁路专用线建设等。七是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主要包括建设智慧物流核心节点,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推进“快递下乡”等。八是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主要是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互联网平台企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等物流新模式。九是提升物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发展冷链物流等。十是加强用地和融资支持。主要包括强化重点物流设施用地保障,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物流企业上市等。
三、政策亮点
一是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国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现代供应链建设等新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国办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
二是对皖政办〔2016〕80号文件的延续、拓展和完善。延续了80号文件中实施效果较好的货运车辆ETC收费和船闸过闸费优惠政策。贯彻国家要求,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实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借鉴兄弟省份做法,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
三是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制度性成本高、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水平低、物流运作信息化组织化水平低、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低等制约我省物流降本增效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从简政放权、降税清费、补短强基、联动融合、强化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0条政策“干货”,推动物流产业链完善和整体运行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