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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11-24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全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工作格局,着力筑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全区消防工作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一)全年全区火灾形势分析。至11月2日,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16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53.7万元,死亡1人,受伤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3.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2.3 %,伤亡人数持平。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主要有以下特点:1.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用火不慎和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较多,其中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56起,占总数的3.2%;电气火灾7起,占总数的1.4%;玩火引起火灾42起(其中燃放烟花爆竹22起,小孩玩火2起),占总数的8.1%;吸烟引起火灾28起,占总数的5.4%;其他火灾283起,占总数的54.8%;人为放火案件1起,占火灾总数的.2%。2.从起火场所看,农村住宅区是火灾高发场所,全区住宅发生火灾168,占火灾总起数的32.6 %;农副业场所发生火灾97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8.8%;交通工具(机动车)发生火灾14起,占火灾总起数的2.7%;其它场所发生火灾237起,占火灾总起数的45.9%。3.从发生火灾区域看,农村火灾较多。农村发生火灾41起,占火灾总数的77.7%。其中:新墩镇47起,长安镇42起,上秦镇41起,三闸镇39起,党寨镇35起,梁家墩镇31起,碱滩镇29起,沙井镇27起,大满镇22起,小满镇21起,甘浚镇2起,乌江镇19起,龙渠乡9起,明永镇、靖安乡各7起,安阳乡3起,平山湖乡3起,花寨乡1起。城区发生火灾115起,占总数的22.3 %。其中:东街街道27起,南街街道25起,西街街道18起,北街街道31起,火车站街道14起。4.从发生火灾的时间看,冬、春两个季节为火灾多发期。其中1至2月份共发生火灾17起,占火灾总数的32.9%,尤其是1月15日至1月31日,半个月内共发生火灾6起;2月15至2月28日,半个月内共发生火灾55起;3月份共发生火灾16起,占火灾总数的2.5%;4月共发生火灾56起,占火灾总数的 1.9%;5月发生火灾47起,占火灾总数的 9.1%;6月份发生火灾23起,占火灾总数的4.5%;7月份发生火灾19起,占火灾总数的 3.7%;8月份发生火灾27起,占火灾总数的 5.2%;9月份发生火灾22起,占火灾总数的4.3%;1月份发生火灾23起,占火灾总数的 4.5%;11月份发生火灾22起,占火灾总数的 4.3%。(二)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至11月2日,区消防大队共出动监督检查人数11975人(次),检查单位4455家,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143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1427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12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62份、《临时查封决定》45份,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6份,下发《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21份,责令“三停”单位35家,罚款113.55万元。二、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始终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提高全区消防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区政府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区消防工作,与各乡镇、街道、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确保消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二是成立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形成消防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四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行政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特别是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以及党的十九大安保期间,区政府及时召开消防联席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研究,积极分析形势,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采取强力措施消除隐患,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自身监管责任,消防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及重大活动现场检查督导消防安全工作2余次,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夯实。(二)整治隐患,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先后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治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了全区消防安全环境。至目前,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向好。(三)科学练兵,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区消防大队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思路,狠抓执勤岗位练兵、执勤战备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全勤指挥部及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全方位落实年度军事业务训练计划,有序开展重点单位“六熟悉”和实战拉动演练工作,重点单位实战演练138次,修订数字化预案133份,开展道路水源普查7次。(四)强化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媒体联动机制,打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五位一体”的消防宣传阵地,形成“统一领导、媒体联动、处处有声、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新格局。创新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在中央、省、市、区级各类媒体上投稿并刊载5余篇。先后举办大型消防宣传咨询活动1余次。在全区4余个户外大屏、社区橱窗、LED显示屏等刊播消防宣传提示15余条(次)。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15次15余名,取得了良好的宣教效果。三、当前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虽然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从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管理水平、火灾隐患状况、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一)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行业、系统和行政主管部门大局观念不强,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督办职责,甚至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的事,只是隐患单位自己的事,对所管辖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够。二是个别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消防工作责任链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产生断层,工作没有真正落实下去。三是一些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单位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消防经费能省则省,消防管理人员能减则减,导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松散、管理人员混乱,消防设施、器材投入不足,火灾防范措施不落实,预防和控制火灾整体水平低,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未组织日常防火检查,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现象时有发生。(二)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滞后。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观念陈旧。农村房屋多为土木、砖木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且柴草及玉米秸秆堆集在房前屋后,火灾荷载大量增加,为火灾迅速蔓延提供了条件。由于村民防火意识不强,用火不慎的现象比较多。农村用电中存在线路老化、不按规定铺设、私拉乱接、电器超负荷等现象。部分乡镇消防车通道狭窄,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车无法通行,严重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村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村民随意焚烧玉米秸秆和柴草,在火灾发生后不知道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和怎样逃生,往往失去了最佳火灾扑救时机。特别是农村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开展自救,防火灭火能力较弱。(三)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大批引进项目建厂投入使用,部分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现象,导致建筑主体本身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而无法整改。二是部分单位场所因历史遗留问题,逐渐自发形成“自由市场”,消防设施匮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涉及建筑产权、商户众多等因素,导致改不了、拆不了、关不停,一时无法彻底整改,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三是城郊结合部区域火灾隐患数量多。其中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张火公路东西两侧,流动人口多,外来人员集中,消防基础工作淡薄,“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尤为突出,加之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出租房屋等场所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安全出口不足、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线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违章搭建等现象,诱发火灾的风险依然很大,成为影响消防安全稳定的突出因素。(四)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些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多为流动人口临时租赁,主要用作经营、储存、住宅“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群死群伤;一些群众对必要的火灾逃生、自救方面的知识缺少了解,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比较频繁的群体,由于常年在外的生活习惯,消防安全知识缺乏较为严重,自防自救能力差,成为火灾事故伤亡的主要成因。(五)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近年来,全区公共消防设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建设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但现有市政消火栓数量与城市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应建数9个欠账较大。目前,甘浚镇、大满镇、沙井镇已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缺乏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难以发挥就近灭火的优势。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缺少市政消火栓,且现有市政消火栓损坏严重;个别乡镇消火栓建设滞后,消防车通道狭窄、缺乏消防水源,严重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开展。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在对道路工程验收时不通知消防部门,城建部门市政消火栓建设底数更新不及时,在册数量与实际普查数出入较大。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把消防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千方百计地抓预防、减火灾、保稳定,狠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组织修订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落实各类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三)全力抓好农村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指导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加强对乡镇、村社所属各类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落实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对辖区内出租屋、小旅馆、小商店、小餐厅、小歌舞厅、小网吧、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监管,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推进消防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按标准配齐消防队伍车辆器材装备。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五)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继续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当中。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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