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还款须知
2017-11-24
生源地贷款还款须知
一、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二、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
1、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2、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3、提前还款:
3、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4、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5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规定资金存入支付宝账户
(3)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
(4)进入收银台付款;
(5)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