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2017-11-27 莆市价〔2017〕84号市人社局,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北岸人社局、湄洲岛人劳局:现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财政局2017年11月17日 莆田市 福建省 财政局 物价局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