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当前已进入冬季采暖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做好全县冬季安全取暖工作,坚决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县冬季取暖安全工作。冬季是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易发、多发,广大居民群众取暖用火、用电量加大,诱发火灾等事故的潜在因素增多,特别是夜间22时至凌晨6时,更是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段,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对此,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把冬季采暖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心群众生活、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紧迫任务来抓,真正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做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措施上实际管用。特别是对于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更要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跟踪检查督导,确保全县冬季用电、气、煤等取暖设施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取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办)及县安监局、消防队、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市监局、商务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冬季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突出以餐饮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弱势群体居住、聚集场所,对外出租房屋、外来务工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等特殊群体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等为重点对象,迅速组织开展冬季取暖、用气、用电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从严从实排查整治,确保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县各供暖及燃气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安排专人负责燃气运营安全工作,对“煤改气”居民、农户逐户开展全面检查,避免居民、农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要紧紧把握住安全运行、设备检修和建设施工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按照“全员查找隐患,部门加强督查,企业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现场,严查真改,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册,隐患整治要限时对账销号,以此确保全县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漏洞。
三、强化宣传,大力提升居民群众安全取暖意识。各乡镇(街道办)、县广播电视台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冬季安全取暖相关知识宣传,采取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法,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实现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全覆盖。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各村委会(居委会)采取发放安全取暖知识传单、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全面加大对冬季取暖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听广播、看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强化居民群众对冬季取暖安全知识的认知和危险的警惕,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对火灾和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冬季取暖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四、严明责任,确保冬季安全取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冬季取暖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实行冬季取暖安全事故问责制,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于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在冬季取暖安全检查过程中因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和治理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县政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