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承接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渝北府发〔2017〕44号】
2017-11-27
渝北府发〔2017〕4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承接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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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39号)精神,切实做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对市政府33项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承接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依照管理权限主动承接,调整有关事项所涉行政审批科室职责,细化承接措施,加强技术、财力及人员的配备,确保下放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并按照我区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实施方案的相关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二、建立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针对承接的事项,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的监管。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纳入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建设范畴,进入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库,并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要按照市区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的开发建设和企业投资,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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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下载):自由贸易试验区渝北板块承接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清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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