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和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的通知
2017-11-27
各镇乡政府、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6〕15号)、《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及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怀科〔2017〕12号),现组织资金申报工作。
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请申报企业按照附件一至附件四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按照附件五至附件七的相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需要整页打印或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至30日(雁栖经济开发区所属企业申请需经开发区管委会出示意见,镇乡所属企业申请需经镇乡政府出示意见),各相关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区科委。
联系人:苟幸男 联系电话:69697671
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一: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孵化器(加速器)投资补贴申报书
附件二: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在孵企业租金补贴申报书
附件三: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申报书
附件四:怀柔区企业科技创新支持资金众创空间申报书
附件五: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房屋租金补贴)
附件六: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贷款贴息)
附件七: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设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