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发〔217〕15号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按照《呼和浩特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17年度旗、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217年度市委、办、局依法行政考评指标>的通知》(呼依法行政办〔217〕4号)和《呼和浩特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呼依法行政办〔217〕11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和考评机关
考评对象为: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由区编办、区工商分局、区市民服务中心、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对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进行日常考评。
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考评组对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进行集中考评。
二、考评程序和方式
(一)自查准备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各考评对象认真对照相关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按照考评指标的要求组织专人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案卷材料、影像视频资料、网站平台数据资料等,届时配合日常和集中考评的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
(二)采集资料、考评阶段(11月25日-12月1日)
11月25日前,负责日常考评的考评机关结合对考评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考评作出评价,并将考评分值反馈区法制办。12月1日前,考评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案卷、执法台账、本年度发文本及相关资料的方式,对保合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考评。
(三)汇总、综合评定阶段(12月11日-12月3日)
考评机关将日常考评分值和集中考评分值进行汇总,通过多种方式核实各考评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确定考评结果。
三、相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办法,对照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材料。
(一)案卷方面。各执法部门准备5卷216年9月至217年9月已结案的行政处罚卷,考评组将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对于无行政处罚案卷的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二)执法台账方面。各执法部门准备本部门及其所属二级执法部门217年度执法台账。没有执法台账的视为此项工作未开展,不得分。
(三)规范性文件方面。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准备217年度本部门发文登记本。没准备的本项工作不得分。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评前期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内容应当涵盖217年度考评标准中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情况。考核结果将向区政府汇报并报送区委组织部,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参考依据。同时,在全区进行通报。
联系人:田芳洺
联系电话:621833
附:217年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
2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