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招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17年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张政发〔217〕3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张政办发〔217〕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17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217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张掖市招商局
217年11月17日
?
217 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
根据省政府《217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指标
???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增幅;二是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包括招商引资基础工作,第21、22、23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全年新签约项目数、签约额、开工率,优化投资环境情况,统计分析,新引进5强、产业行业龙头企业等。
二、 考核内容
(一)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增幅。 直接引用统计结果,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为满分。
(二)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按招商引资基础工作 权重占2%;近三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权重占25%; 全年新签约项目数、签约额、开工率权重为25%;优化投资环境情况权重为2%;统计分析1%。 进行综合考评。
计算公式为:总得分= 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得分*2%+近三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进展得分*25%+全年新签约项目得分*25%+ 优化投资环境得分 *2%+ 统计分析及信息报送得分 * 1%+ 引进5强企业加分-投诉减分
1. 招商引资基础工作: 基本分1分,其中各县区党政领导带队开展的招商活动5分,按次数排名,每递减一位减2分;参加省外展会5分,按次数排名,每递减一位减2分。开展招商活动、参加省外展会情况须及时向市招商局招商科上报备案。
2. 近三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开工率: 基本分为1分,其中23届4分、22届3分、21届3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每递减一位减2分。
3. 全年新签约项目数、签约额、开工率: 基本分为1分,其中新签约项目数3分,按项目数排名,每递减一位减2分; 签约额3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每递减一位减2分;开工率4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每递减一位减2分。
4. 优化投资环境: 基本分为1分,市落地办以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评价。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地企业、商会、协会发放《投资环境综合评价问卷调查表》,每县区15份,取平均得分(问卷得分总和÷问卷份数)。
5. 统计分析及信息报送: 基本分为1分,每月招商引资系统不按时进行填报的,每延迟一天扣2分;每月需县区领导签字的《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表》和《近三届兰洽会项目进展表》拒不上报的,每少一份扣5分;各类统计分析及其它需报告的事项,每延迟一天扣2分,最终未上报扣5分;招商引资信息未完成年度任务,每少一条扣2分, 超额完成任务,每多一条加1分。
6. 引进世界5强、中国5强、民营5强、产业行业龙头企业: 每新引进1家5强企业或 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并落地开工,在前5项总分基础上加2分,最高不超过2分。
7. 投诉: 凡客商对投资环境、投资服务等方面有投诉,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的,一次在前5项总分基础上扣2分; 投诉217年招商项目不实或联系人无法联系及不清楚项目基本情况的,每个项目在前5项总分基础上扣2分。
8. 名次: 如果县区考核出现相同分数,可按县区对全市的贡献率进行排名。
??? 三 、招商引资项目及资金确认
(一)招商引资项目的确认。 以市招商局项目台账、年度督查结果及立项报告、批复书、合同书等有效凭据作为确认的依据。
(二)兰洽会签约项目的确认。 兰洽会签约项目以省兰洽会项目部审定认可的项目为依据(不含各县区自行签约的项目)。
(三)投资主体的确认。 投资方必须在甘肃省内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引入地合作方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进行确认)。以下项目不纳入考核范围:一是国投、省市财政拨款项目;二是国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投资项目。
(四)到位资金的确认。 以项目方的银行资金往来账户表、业主单位报送的资产负债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银行出具的报告等为确认依据,以市招商局和市统计局审核数据为准,年度报表数据需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张掖市招商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