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交通补短板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两新一重”“五个根本解决”和交通强国湖北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现代物流业,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加密、提质、互通”,努力在水运发展、多式联运、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高速公路、智慧交通、民航机场等7个方面补短板、强功能,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惠民生的交通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交通硬支撑作用。
(一)三年目标。
水运发展:新增高等级航道110公里,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150公里,逐步形成全省高等级航道东西贯通、南北打通、水网连通的新格局。
多式联运:完善水港、铁港、空港、路港集疏运体系,建成13条疏港公路和5个以上国家多式联运枢纽,打造多式联运物流园,基本形成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干线公路:实施国省干线公路“三年达标”行动,建成一、二级公路360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440公里、二级公路2160公里),力争建成一、二级公路450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800公里、二级公路2700公里),全省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突破40000公里。
四好农村路: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新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实施全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完成危桥改造6108座。
高速公路:建成高速公路665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525公里。
智慧交通:实施智慧交通“四通工程”,建设2个管理系统、2个智慧交通平台、1个交通云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
民航机场:全力构建运输机场“双枢纽、多支线”、通航服务广覆盖的机场布局体系,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8个。
(二)分年度目标。
2020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884亿元(其中公路水路822亿元);新增千吨级航道里程50公里;建成一、二级公路125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55公里、二级公路800公里),力争建成一、二级公路15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实施公路危桥改造1200座;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70公里;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7个,通用机场达到5个。
2021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887亿元(其中公路水路782亿元);建成一、二级公路120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500公里、二级公路700公里),力争建成一、二级公路15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3万公里,实施公路危桥改造1800座;力争建成高速公路147公里;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6个。
2022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815亿元(其中公路水路765亿元);新增千吨级航道里程60公里;建成一、二级公路114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85公里、二级公路660公里),力争建成一、二级公路15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实施公路危桥改造3108座;力争建成高速公路148公里;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8个。
具体任务详见附表: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交通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项目清单。
二、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水运发展:重点推进雅口、碾盘山、新集、孤山等汉江枢纽项目建设,谋划实施松西河、唐白河等南北大通道省际航道建设,积极开展蔡甸至兴隆2000吨级航道、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王甫洲枢纽1000吨级二线船闸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加速形成以长江、汉江、江汉运河为主通道,其他连通性区域骨干航道为支撑的航运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多式联运:重点推进武汉阳逻国际港铁水联运二期工程、汉口北国际多式联运物流港和国家粮食现代物流(武汉)基地粮食物流园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顺丰武汉电商产业园和鄂州长江现代物流园等站场项目建设,加快S203黄石西塞至棋盘洲段改建工程、宜昌市猇亭区云池作业区至正大路连接线公路工程等疏港公路项目建设。力争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运输组织优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成果和经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干线公路:重点推进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G207荆门市桃园至子陵段、G207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钟祥市丰乐汉江公路大桥等干线公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通达景区公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5A级景区有2种及以上快速方式通达、4A级景区有1种及以上快速方式通达、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努力构建“布局完善、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干线公路网。(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四好农村路:重点推进乡镇二通道和乡村骨干网建设,推动公路交通与荆楚特色的乡村产业结合,支持荆楚乡村绿道创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桥梁基础管理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实现全省公路桥梁由应急管理转入常态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高速公路:加快推进鄂州机场高速公路、呼北高速宜都至鄂湘界段、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武汉至大悟、燕矶长江大桥等一批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扩容提质、内外相通”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各项目投资建设主体)
(六)民航机场:全面建成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荆州机场、宜昌机场改扩建、麻城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改扩建、襄阳机场飞行区改扩建以及竹山、枝江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0年7月至9月,各市、州、县对一般债和专项债举债额度进行摸底确认,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重大项目进行梳理排序,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直部门,指导地方做好申请一般债和专项债资金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对项目清单进行甄别,动态优化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各市、州、县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的申报程序,对列入本行动方案且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直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将各重大项目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协调一般债和专项债资金申请到位,全面推动补短板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十三五”续建项目,切实达到序时目标进度要求;精准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对具体条件的“十四五”规划项目,尽早启动各专项编制报批,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各市、州、县对照行动方案,对标对表交通补短板各项目标任务,开展自查、总结。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对使用一般债和专项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其他补短板项目进行总结验收。
四、资金筹措安排
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435个、总投资约3777亿元(三年拟完成投资约2586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87亿元(民航机场75亿元,公路水路212亿元)。其中,全省三年拟实施公路水路项目425个、总投资约3560亿元(三年完成投资约2369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2亿元(2020年申请专项债券33.7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90亿元,省级补助资金318亿元。
(一)水运发展:8个项目、总投资约109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52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25亿元(2020年申请专项债券3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05亿元。
(二)多式联运:23个项目、总投资约130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79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5344万元。其中:货运枢纽项目10个,总投资74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58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4800万元;疏港公路项目13个,总投资56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21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1.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544万元。
(三)干线公路:357个项目、总投资约860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860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亿元(2020年申请专项债券7.6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70亿元。
(四)四好农村路:总投资约291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291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7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46亿元。
(五)高速公路:34个项目、总投资约2152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1082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4亿元(2020年申请专项债券21亿元),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94亿元。
(六)交通职业教育:1个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3.8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亿元(2020年申请专项债券2亿元)。
(七)民航机场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217亿元。2020-2022年拟完成投资217亿元,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5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推进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交通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结合“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交通补短板工程项目库的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滚动实施、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政策指导和支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各项工程推进实施情况开展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程进展。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项目推进、落实、督办的责任主体,要把交通补短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考核、督办力度,推动项目抓紧实施;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大项目,要成立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保障项目快速推进;要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加强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服务;负责落实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外应承担的建设资金,并将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交通补短板工程建设。
(三)加大服务保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交通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核准进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省、市、县各级政府要落实交通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推进交通补短板工程建设;要推动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指导各地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程序,对列入交通补短板工程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申报。
(四)加快项目推进。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对交通补短板项目的支持、服务力度,充分利用省重点项目有关政策,对交通补短板工程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环保、防洪等专项审批方面积极指导,保障项目要素资源落实到位。各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是项目实施、落地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推进机制,加强前期工作管理,配齐配强专班力量,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尽快落实、落地,保障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