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规范信息公开,增加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信息, ...
现将《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耕地耕作层是经长期自然演化和耕作培肥形成的适合农作物生长的优质表土,是耕地的精华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我镇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组 长:张 勇 党委书记副组长:罗 ...
浔政办通〔2017〕254号西山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鉴于原桂平市富康居购物广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桂平市富康居购物广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 ...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磁县推进“健康小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邯郸模式“健康小屋”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健 ...
鄂政办字〔2017〕223号 关于成立鄂温克旗创建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为加强鄂温克旗创建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扎实 ...
各村社、辖区相关单位、机关各职能科室: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西湖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 ...
井政办〔2017〕66号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5”综合规划领导小组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补充方案》( ...
井政办〔2017〕68号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井陉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员工作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 ...
各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经市政府同意 ...
各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经市政府同意 ...
嵩政文〔2017〕133号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组长:宗玉红县长副组长:买允健县 ...
12月4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谢伏瞻主持召开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重点改革工作。陈润儿、叶冬松、王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流程,实现采购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更好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区财政局转发珠海市财政局《关于珠海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策执行的补充 ...
西山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鉴于桂平市双孖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快城区双孖石路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桂平市双孖石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 ...
唐政办〔2017〕9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为加强我县地名标志管理,提高地名门牌编制、设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 ...
唐政办〔2017〕9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为加强我县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地名信息,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 ...
唐政办〔2017〕9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2017年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为了加强对免费筛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经县政 ...
安国市重大项目建设准入、退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安国市顺发路以北、紫苑街以西地块选择意向合作者的公告第37号为进一步加快安国中药都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经安国市重大项目建设准入、退 ...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进一步加强古荡街道“河长制”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实际,决定调整古荡街道“五水共治”领导小组与各级河长,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组长:郑志仁蔡尔津副组长:虞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