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忻财农〔2017〕101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继续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货币化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