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7〕315号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商请变更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收费主体及提高收费标准的函》(卫函﹝2017﹞44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