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函〔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23日天津市食物与营养发展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30日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为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