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宁波不发):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制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为规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乡村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现将《浙江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在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
《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实施期限从20
《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实施期限从20
一、政策主要内容1.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及小微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省委经
根据规范性政策文件要求,现就省经信厅牵头起草的《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代拟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政策作以下解读。一、制定背景及依据(一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为探索投资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 ...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党 ...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 ...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有关规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 ...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