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2018年各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确 ...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快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18年补充耕 ...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经市政 ...
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为认真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保证我 ...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肇庆市垦造水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垦造 ...
市国土资源局: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一、为实施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5315公顷、未利用地0.16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2018年各地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422号文批准屏南县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一期《征收土地方案》,我局经对被征地村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 ...
屏南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屏南县境内农用地34.0414公顷、未利用地2.58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屏南县长桥镇柏 ...
漳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平市芦芝至和平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平市境内农用地45.888公顷、未利用地3.30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漳平市菁城街道 ...
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区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一、为实施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2.4519公顷、未利用地0.16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水田 ...
沙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公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1.3754公顷。同意将沙县境内农用地47.112公顷、未利用地3.93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
霞浦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霞浦县2016年度第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霞浦县境内农用地46.2951公顷、未利用地6.38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村水 ...
沙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公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1.3754公顷。同意将沙县境内农用地47.112公顷、未利用地3.93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
武平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省干线横十一线武平县城关过境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武平县境内农用地53.1572公顷、未利用地3.81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 ...
大田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大田县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235线大田县境梅山德州至梅山香坪段公路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大田县境内农用地42.9347公顷、未利用地 ...
粤府函〔2017〕2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