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企业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质量、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现印 ...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有关金融单位: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林业厅、省国土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 ...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计生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卫生局、残联:精神卫生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当前,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 ...
各县区服务外包业务主管部门:为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局近期将开展“南昌市服务外包人才重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 ...
滨海时报讯(记者赵贤钰)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使得天津成为继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 ...
1. 加大对研发机构扶持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财政补助。研发机构孵化或衍生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奖励。 2. 鼓励研发机构开 ...
1. 加大对研发机构扶持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财政补助。研发机构孵化或衍生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奖励。 2. 鼓励研发机构开 ...
各大机构纷纷发布2018年宏观经济和市场展望认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带来投资机遇多家美欧机构最新研究认为,2018年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强势增长,经济企稳和再平衡进程的持续推进将继续吸引海外投资者。未来国有企业改 ...
各县(市、区)统计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根据省统计局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将《南充市能源统计工作全程留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穗工信函〔2017〕2082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合作区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加快推进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 ...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全国及我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 ...
第四章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完成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经济普查任务。第十八条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 ...
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根据福建省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关于融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等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换发你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1月10日1" ...
福建省松溪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关于融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等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换发你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1月10日1 ...
银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关于融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等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换发你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1月10日1">
根据《广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穗人社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广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穗人社发〔2017〕39号),《广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3号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局 长2017年11月14日 认证机构管 ...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 ...
尊敬的用人单位: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三部门协商,定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共五天),对未按照《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税〔2017〕778号)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