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5〕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是指厦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的资金。
为加快推动我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服装设计师聚集地,促进我市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时尚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服装设计是服装产业链的前端和核心,也是我市着力培育的十大千亿产业群之一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服装设计师人才,吸引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服装设计师在我市聚集,为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带动形成创意设计、产品制造、品牌塑造、展示展销、文化传播等时尚产业链,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聚集地,打造国际化、时尚化“美丽厦门”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