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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更好防控病毒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 ...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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