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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京财综〔2017〕1902号

各有关单位:自2017年10月1日起,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收全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影专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一、代收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按规定应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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