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5日,中共中央政 ...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 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 务时,尽量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