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吴忠市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食品工业生态系统,结合我市食品工业 ...
为贯彻落实《培育发展拓增量——重大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8‟104 号)要求,扎实做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争取工作,形成强有力的谋划争取推进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6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6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 ...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公报/ 二〇二〇年第五期/ 市政府文件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党委、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提升工作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我省5G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在落实《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支持我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完善渔港布局,加快渔港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编制本辖区内渔港建设详细规划,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统筹安排渔港建设。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设中心、一级渔港20个,二级(避风锚地)、三级和内陆渔港不少于110个,渔船就近避风率达到93%以上,逐步形成以中心、一级渔港为主体,二、三级渔港和避风锚地为支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海洋渔业基础设施体系。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助力项目加快落地形成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2月1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 ...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 ...
为迅速有效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以下简称《省若干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市经济影响,结合我市实际,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应对新 ...
各区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各 ...
一、落实用工服务经费。市本级用工服务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保障,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宣传发布就业信息、开拓建立外省人力资源输入基地工作和人力资源数据调查、录入、用工调查等工作经费补助。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落实用工服务经费,有关奖励及补助资金除已明确列支渠道外,其余按企业隶属关系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不含大连地区):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通过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