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局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2021-08-17
为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专项行动,近日,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鹤岗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对全院分管医疗器械的院长、设备(耗材)科负责人、管理人员、各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等计100人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该局法制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结合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实际,重点从医疗器械法规体系框架、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术语、医疗器械的分类及如何识别、《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这四部分内容进行讲解,全面分析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督促培训对象对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自查表》全面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自查。
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服务,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为推动《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此次入企培训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具有很大的帮助,受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