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4535”模式推进全市林长制试点工作
凤县地处秦岭祖脉腹地,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林业用地面积399.72万亩,森林覆盖率80.4%,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今年以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建立“4535”工作模式,在全市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摸索积累经验,引领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创新四级组织体系,网格触底清死角。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凤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各镇(林场) 、村分别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同时,结合实际创新性设置最低一级的权责林长,由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持证单位法人或个人担任,村有林权责林长由护林员、秦岭网格员担任,统筹推进常态化巡查、网格化治理、立体化监控、法治化管护、有序化利用、社会化监督、全民化参与、综合化考评等“八化”管护措施。全县、镇(林场)、村(社区、林场管护站)、权责人四级林长共16475人,其中11位县级领导分别担任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县级林长,落实镇级林长35名、村级林长140名、权责林长16289名,构建起了抓林长、林长抓的良好工作机制,全县9个镇4个国有林场399.72万亩林地资源管理实现触底全覆盖。
夯实五项工作制度,督查考核提效率。凤县将林长制推行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县林长办牵头制定了《凤县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凤县林长制巡查制度》《凤县林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凤县林长制督察考核制度》《凤县林长制考核评价管理细则》等五项工作制度,推行林长巡查、督察、督办单制度,实行县级林长每半年、镇级林长每月、村级林长每旬、权责林长每周、护林员每日巡查制度,;健全落实信息共享、交办督办、结果反馈、考核奖惩等机制,坚持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林长制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强化三级宣导系统,贴近群众创氛围。凤县积极拓展林长制宣传渠道,通过微信、短视频、宣传手提袋、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宣传导视系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在新闻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发放权责林长环保手提袋2万个,张贴宣传标语30余幅。设置县、镇、村三级林长制宣传导视系统76套,其中县级系统1套,镇级系统9套,村级系统66套,在群众之间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体现四级林长的工作职责,着力引导各级林长自觉履行职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明确五大重点任务,综合施策抓落实。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等底线,以推行林长制推动“增绿、护绿、活绿”。今年以来,全县完成造林3.16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森林抚育1.25万亩,拓展增绿空间。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完成2100亩油松松针蚧无人机防治,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加快发展林麝、花椒等特色产业,新增林麝养殖公司4家,国麝天香加工企业投产运营,林麝良种人工繁育疫病防治、科技推广中心建成投用,新增幼麝5851只,养殖存栏总量达到2.11万只;新建花椒园6000余亩、改造3000余亩,栽植无刺花椒40亩,今年花椒喜获丰收,促进林农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