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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保障防控医疗器械供应

2021-08-05

1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简化流程申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通告》,要求放开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进口或无中文标识口罩。

通告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N95级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及疫情防控涉及的口罩、防护服等医药防护用品和诊疗产品,在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前,可以销售上述产品;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企业应积极履行备案手续,市市场监管局将简化备案流程,指导协助企业办理备案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情况下,全力组织货源在合理价格范围内进行销售。严禁囤积居奇、哄抬各类涉及疫情防控医药防护用品价格;

市市场监管局特事特办,已经开辟医疗器械经销备案立即办理绿色通道。并决定疫情防控期间,放开符合质量标准的进口或无中文标识产品销售;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企业涉及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可参照附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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